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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訂單滿$200免運費

運送政策

1. 發貨

1.1 我們將透過順豐速運為飛利浦品牌產品的產品、備件、配件和/或消耗品提供香港及澳門地區內送貨服務。


1.2 順豐速運將盡合理努力將訂購的產品交付給客戶。飛利浦不對因延遲交付或未交付產品而導致的任何利潤或業務損失,或任何其他直接、間接、特殊、附帶或後果性損害承擔責任。


1.3 為了保護客戶的利益,您可能需要在交付和/或取貨時出示發票。如果客戶未能出示相關文件,我們保留拒絕交付和/或收集的權利。


1.4 香港及澳門地區發貨


1.4.1. 訂單滿港幣200元可享免費於香港及澳門地區內送貨服務。訂單少於港幣200元則需收取運費港幣50元。


1.4.2. 運費(如適用)由您按照發票上的指示支付,具體取決於送貨地區。偏遠及特殊地區, 燃油和資源調節也可能會收取額外收費。

詳情請參閱:

https://htm.sf-express.com/hk/tc/products_services/Express_Services/Surcharges/Remote_Surcharge/

https://htm.sf-express.com/hk/tc/products_services/Express_Services/Value_added_Services/Special_Warehousing/

https://htm.sf-express.com/hk/tc/products_services/Express_Services/Surcharges/Fuel_Surcharge/

https://htm.sf-express.com/hk/tc/products_services/Express_Services/Surcharges/Resource_Allocation_Fee/


1.4.3. 訂單確認後,您會收到一封有順豐運單號碼的電郵欲查看最新進度,可以到順豐速運的網站利用運單號碼查詢物流情況https://htm.sf-express.com/hk/tc/dynamic_function/waybill/

如果屆時您沒有收到任何電話或電子郵件,請致電順豐速運客戶服務熱線: 香港(+852) 2730 0273 或澳門 (+853) 2873 7373

您亦可致電(852) 2619 963或發送電子郵件至Pclinfo.hk@philips.com  聯繫飛利浦的客戶服務團隊。


1.4.4. 請準確輸入收件人電話號碼及收貨地址,因資料錯誤導致派送失敗的話,順豐可能會向顧客直接收取額外費用。如客戶選擇於香港順豐營業點﹑順豐站或順便智能櫃取件,而未能於指定時間前完成提取,順豐將收取「豐管家」費用,詳情請參閱 https://htm.sf-express.com/hk/tc/news/detail/Notice-of-Adjustment-on-SF-Retention-Service-Fee-00001/。如果我們在十四 (14) 天內無法聯繫您安排交貨,我們保留取消您訂單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1.4.5. 送貨服務適用於港島、九龍、新界,離島及澳門,但不包括僅載明郵政信箱或郵遞編號的地址。詳情請查看 https://htm.sf-express.com/hk/tc/dynamic_function/range/


1.4.6 所有已完成付款的訂單一般會於7個工作天內經順豐速運寄出,但不排除運送時間會因節日或特殊交通情況而有所影響。當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黑色暴雨訊號懸掛時,派送服務將會暫停。信號取消後,送貨服務將重新安排。


1.5 如果您訂購的各種產品要送貨到不同的地址,您需要為每個送貨地址提交單獨的訂單。如因閣下之個人理由未能如期收貨,或需更改送貨地址/電話/預約送貨時間等,請自行聯絡順豐速運再作安排。順豐速運會收取額外行政費,該附加費用需顧客承擔付款。詳情請參閱 https://htm.sf-express.com/hk/tc/products_services/Express_Services/Value_added_Services/Address_Correction/


1.6 所示的任何交付或裝運日期僅為最佳估計,我們不對因未能按照指定的交付或裝運日期交付而造成的任何損失、損壞、成本或費用承擔責任。如果訂購的任何產品缺貨,這可能意味著整個訂單被延遲。


2. 驗收

2.1 除非在交付和/或取貨後七 (7) 天內通過電話、傳真和/或電子郵件通知我們,否則您應視為已接受完好的產品。


2.2  如果在檢查和/或驗證後發現有缺陷,我們將自行決定修理和/或更換產品。


2.3 您需要出示產品的原始收據和/或送貨單以進行維修和/或更換過程。如果您未能出示相關文件,我們保留拒絕維修和/或更換的權利。


3. 所有權、損壞或丟失風險

產品的所有權和損壞或丟失的風險應在產品交付至客戶在訂單中指定的地址後轉移給客戶。